2020年12月30日星期三

民進黨,真的新聞自由,你付不起






前言:

台派、綠營、民進黨以前最喜歡宣傳的一個核心理念,叫做高度新聞自由以及100%的言論自由。

不過,很顯然,他們從來都不知道那是什麼,他們根本不知道高度新聞自由以及100%的言論自由,對當政者的負荷。

我想一般人,也可能忽略了。這篇文章針對兩隻影片做心得,我覺得剛好可以為高度新聞自由與100%的言論自由做一個「務實」的描繪,讓大家好好思考,所謂100%的言論自由的長相,你是否喜歡。

一、偽裝民主的專制套路

第一隻影片,是前兩篇提到的,苗博雅在公視「有話好說」節目,對中天換照不過的發言。

從1分49秒開始到5分22秒。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63lkXpPWug

苗博雅講述了她想像中,既可以滿足她的政治私慾,又可以讓大家看不出來,她在箝制「言論自由」的一篇歪理。

但其實她只是幫大家示範了一次,專制政權是怎麼粉飾自己箝制言論自由。

其實,幾乎所有專制政權對新聞自由都是支持的啊,哪個不支持?

只是每個專制政權都會有但書,哪個專制政權沒有但書?

阿就這麼剛好,那些個但書都跟我們苗大議員講的那些鬼話很相類。

因此就會形成如下套路:

我當然支持言論(新聞)自由,但是……新聞自由不代表ABCDEFG,所以……HIJK,而這個HIJK很多元,可是本質可以用一句話全部替代,就是—我砍掉你的言論自由是很合理的。

我想我也不怪這位苗議員,因為大家都聽慣了民進黨以前一天到晚高喊的百分百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可是這詞真的很抽象,尤其是百分百的言論自由,但是我用兩個類比去說明,應該很快就可以讓你們明白:

第一,你不會也不能因為一個人一直說假話就殺掉他。

這個社會很多人說假話,但是幾乎沒人因為說假話而必須接受死刑。

說假話的本身,不構成「判刑」的條件,但是說假話造成的後果,對他人的傷害,是有各種法律去規範,而有很多「假話」即使對人有傷害,也無刑可判,例如渣男騙妳上床然後因此懷孕,最後墮胎。

這是一個被人認為是自由、民主、先進的國家的共同特徵。

因此,用這個去思考新聞自由、假新聞之於新聞台的關係,就很明白了。

如果你這個國家要宣稱自己有高度的新聞自由,就必須很大幅度的容忍「假新聞」在國內氾濫。而執政者也不能用新聞台產製假新聞,作為關台與否的標準。(這等若可以因為一個人說謊,就判斷他不值得活在人間)

但是你可以用其他既有的法律,例如後面影片陳文茜舉的電視台節目賣假藥用國民健康法等去制裁。

也就是說,執政當局,不能以「新聞台產製假新聞」這個理由去關閉新聞台,就像你不能因為這個人一直說假話,就殺掉他。

你只能花力氣去澄清假新聞,並且在這些假新聞有觸犯其他法律之時,利用那些「不專為假新聞」而制定的法律去做制裁。

就像我之前提到的富察延賀,他造的假可多了,那可以說就此把他槍斃嗎?或是要求出版社把他解聘?甚至追回他之前靠造假賺的錢?

不能,即使已經證明了他在造假。但是只要無法證明那些造假會產生「即時」且「明白」的傷害,那法律就無法處理他。

他在冷兵器時代,就是那種水滸傳、三國演義裡面某些主角會「不小心打死」的滿腔賊心,以奸取利的小人。

但是,在21世紀,你就是拿這種人沒辦法。

因為,我們的社會是保證「言論自由」的,文明社會保障的的言論自由,是包含說謊,雖然說謊真的不可取,但是除非你能明白證明這個謊言,有顯性的傷害,否則……法律是保護人說謊的權利的。(附註)

沒錯,只要了解這件事,就會知道苗博雅在瞎掰什麼了。

第二,你不能成為裁斷彼此意見真假與價值的仲裁者。

保障言論自由的第二個真諦就是,你不能成為仲裁者,換成是政府跟媒體之間的類比就是,行政單位不能夠成為假新聞的判斷與仲裁者。

如果你跟一個人發生言語衝突,你卻可以成為定義誰的話是真,誰的話是假,誰的話該受處罰,誰的話不受處罰的仲裁者,那與你對立的那一面,勢必成為沒有言論自由的受害者。

除非你要說自己是無上真神,如來佛祖,可以大公無私的判斷他人與自己的對錯,甚至判自己死罪!

但是這可是人間,你我都只是普通人。

……
……

所以,如果是要標榜自己國家有夠好的言論自由保障,其實執政者是要忍受很多「痛苦」的,甚至會疲於奔命。

而為何要有第一個條件,就是因為我們不能確保第二個條件可以確實被執行。

說到這,再回頭看就知道,苗博雅那番話,為何專制了!

因為,她把民進黨政府當成「大公無私」的神,民進黨政府的判斷,絕對不會錯。(民進黨在苗議員心中真香)

而最諷刺的是,「不相信政府的判斷」一向是當初台派拉下國民黨最大的口號,現在的苗博雅忽然間就相信了「政府判斷」了。

如果真的相信「政府判斷」罪行對錯的能力,那你就一定要反對促轉會的運作,否則你就是雙標仔。

……
……

一個國家要靠龐大的行政力量或是國家資源對付異己、監督者,太簡單了。可以扶植偽裝中立的仲裁者,也就是秘密破壞第二項條件,使仲裁真假的權利回到執政者手上。

而事實上,民進黨也正在這樣做,例如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總結一:民進黨沒那個肚量執行新聞自由

從上面兩點來回看,其實要維護一個國家有高度的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本來就是一件很疲累執政者的舉動。因此,中國大陸跟當年的蔣家都擺明了不這樣幹,也因此被人視為不具有高度的言論與新聞自由。

講白了,這還是跟美豬和ECFA一樣,在野的時候,民進黨瞎吵瞎鬧,因為這對他們有利,可以找理由凸顯國民黨的壞,進而奪權。可是他們不知道維持這樣的自由度,對執政當局是多痛苦的一件事,等到自己當政了,就趕緊擺起拒馬,關掉電視台。

本來,以民進黨的度量跟思維,會這樣不稀奇。

在低位以及在野時,會要完全自由要的理直氣壯,甚至執政的給了八九成還將之視如寇讎,毫無欣喜感激之意的人,他到了高位的時候,自然是這樣。

因為,要高位者自己的完全自由,不就是剝奪低位者的自由嗎?

簡單說一個哲學,就是當兒子的角色當不好的人,當爸爸也會是個不負責任的父親。

這,其實就是「倫理」的大用。

倫理,就是教導「人在輪替生命中各種角色」時該遵行而使得團體運轉順暢的規矩。

總結二:有限度但有邏輯的自由與混亂無序的自由,哪個好?

現在的大陸,的確只是有限度的自由,但是這個自由起碼是有邏輯與脈絡的,現在的台灣則是看起來有無限度的自由,但實際上,這個自由是無序混亂的。

亦即,對民進黨的人來說,他們的自由是接近無限的,但是對反民進黨的人來說,自由就差很遠了。

例如三立造假到那邊去,有人去檢舉,也沒成案。

更別提政府自產假消息時,誰可以去為政府評分?(選舉機制明顯已經不可以,因為政府有網軍,能以騙取勝)

我可不是一個主張百分百言論自由以及高度美化絕對的新聞自由的人,但是我堅持的是,說一是一,說到做到,而不是說一套,做一套,雙重標準。

因為,不管你要不要從政,首先得是一個人,而且是個堂堂正正的人。

要,你就不要主張,否則,你就主張以後確實執行。

而不是用各種巧辯去取利於自己。

有限度的自由,不見得會讓國民不幸福,但是無序混亂的自由,卻會讓國家快速崩解。

二、陳文茜跟李永萍的對談

談完苗博雅的專制政權示範秀與破解後,接著是陳文茜跟李永萍對談NCC成立始末影片重點摘錄: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kY_l5DEGyw

1. 黃國昌爆料蔡衍明干涉電視台,要節目部不要找李永萍,不過李永萍自己翻出去年行程表後發現,顯然蔡衍明的干涉,沒有起到效果,這個爆料反倒可以證明,蔡衍明無法掌握中天新聞台的節目運作。

不過陳文茜打趣,蔡衍明很笨,還弄個群組,很多老闆都是直接叫進來說話,其他還有些電視台,不只是老闆管,老闆娘也會管。

2. NCC當初本來是採取政黨比例制,後來經過大法官釋憲,判定這是違憲,所以還是回到行政院提名。

3. 但台灣現在有很多專家學者,立場強烈到快成為政黨打手,只因沒有形式上加入政黨,就可以偽裝成「中立」,所以政黨比例制有其一定的價值。

4. 陳水扁跟馬英九時代都關過電視台,但是後來在行政法院通通都敗訴,因為處罰過當。如果電視節目主其事者有侵犯到法律,直接用國家規定的各項法令,就可以將負責者移送法辦,不需要關一個電視台。

5. NCC是仿效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設立的,按照那個精神,其實NCC是不應該管節目內容的。

CNN和FOX因為各有政治傾向導致節目的政黨比例極度失衡,例如Fox某些政論節目主持人所講的東西,就是隔天川普會發表的政策。所以陳李兩人認為,現在那些明明有留美過的學者、政治人物故意不讓台灣人民知道這件事,然後唱什麼電視台應該超然中立,是很假道學的。

李永萍認為NCC這次關中天她覺得最誇張的是用「維持公平正義為名」去測量哪個電視台播放哪個政治人物的時間長短。這種落伍,早就被世界淘汰的管理機制,卻被有政治立場又假裝中立的人拿來在台灣散播。

當年大家在商議NCC的管理權限之時,為了避免NCC成為黨國新聞局模式的遺毒,所以希望NCC對節目內容管理,最多就只能管理「節目廣告化」。

這是當時的初衷,也是立法意旨,因此李永萍在這影片特地再拿出來講。

6. 報禁解禁的時候,本來也想保留報社換照權,但是被罵翻了,所以就沒有這麼做。

現在NCC可以掌握電視台的換照權,是當時的黨國思考遺毒,保留政府對電視台的換照權,就是等於給了政府干預新聞自由的權力。

7. 法官對中天假處分的否決理由有點不食人間煙火,說中天知道六年要換一次照,就該有風險控管,明顯是不知道電視台投資有多大,也不知道當初NCC對電視台換照權,是採取類似駕照換照,形式審查的那種精神。

如果按照法官說的,電視台要自己控管風險,那這個「風險控管」方式就會是拍當權者馬屁。法官這樣的判例,在將來會形成寒蟬效應。

8. 中天行政訴訟勝訴的可能很大,因為NNC是在拿到中天的換照報告後,才制定評分標準,違反了行政程序。但是很多系統台現在就撤掉了中天頻道,跟其他電視台簽約,那這樣中天勝訴以後,也回不到原來的熱門頻道。

苗博雅的影片最後提到,美國FCC禁播鳳凰衛視,她說:「難道這樣以後我們就認為美國是沒有言論自由的國家嗎?」

其實苗博雅這樣說,反倒是幫中天解套,因為美國禁播鳳凰衛視的理由是,鳳凰衛視是百分百中資,也就是說,美國禁止鳳凰衛視的理由跟禁止微信、抖音是相類的,都是以國家安全為名義,禁止境外媒體在美國傳播。

跟假消息、假新聞產製與否,無關。

NCC有種就拿這個理由去關中天啊!說中天是百分百中國媒體、境外媒體。

我為何會把苗博雅的影片和陳文茜的影片擺在一塊?

很簡單,我只是想讓大家看看,一個根本沒在威權底下抗爭過的「專制政客」跟一個曾經為民主付出的前輩之間的差距罷了。

附註:法律會保護「說謊」的權利這件事,一來是人類真的太常說謊,要以此入罪,人類都死絕了。再來就是,後面提到的,人不是神,你必須防止,有權判定他人說謊的人,也會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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