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4日星期五

盜亦有道,士豈可不義?

最近時代力量爆發黃國昌錄音檔事件,真的讓人感慨台灣現況的頹敗。

盜亦有道,士大夫豈可不如盜賊?

雖然我不是很認同黃國昌過去的行事,但是時代力量這些年輕民代的嘴臉以及民進黨側翼的態度,讓人更加看不下去。

根據刑法315條,竊錄自己與他人的非公開談話,可能會構成窺視竊聽竊錄罪。我想黃國昌應該不會答應錄自己這麼囂張發言的內容吧?

所以,這件事的本質,是用一個極可能是觸法才擁有的「證據」去指控一個人僅僅道德上的瑕疵,這根本是荒唐至極。這等於派一個殺人犯去當警察,抓交通違規。

綜觀目前流出的錄音內容,不管是指責曾玟學或是要參選總統,意圖拉抬時力選情,並且囂張地說,自己可以痛電蔡英文,都根本只是小事。

每個人在私下講話的態度跟在公開講話的態度會差很遠,本來就是應該被理解的事。所以把一個人私下講話的內容公開,這個是極惡劣的行徑,然後爆料者還一副主持正義的樣子,在爆料的同時,意圖改變時代力量這次黨內決策委員的選舉結果,更加不可取。

當然,爆料者持著「錄音不是我錄的,也不是我在挺的人錄的,都是我要幹的那群人,自己窩裡反錄製的,活該你自己做得顧人怨」的講法來給自己添正義成分。

但是,那都是廢話。因為,一個有基本道德的人,會選擇不接受這種下流錄音檔案,更加不會推波助瀾的爆料。更別提還在爆料文裡面公然帶動風向,企圖影響選情。

就退一步說,既然要主持正義,那錄製錄音檔案的人,自己貼出來就可以了,要妳這個「擋箭牌」做啥?主持正義連露臉的勇氣都沒有,難道你們是想說黃國昌會雇殺手把錄音的人殺掉?

這要不是「黨內」選舉,已經違反選罷法了。跟當年黃俊英走路工事件,還真是有某種相似感。

所以在法律精神上,爆料者本身,根本是把法律當玩物來玩,走在灰色地帶,十足民進黨網軍風格,各種嘴砲正義(真的楊蕙如嘴臉的翻版),仗著匿名性,嘴人的時候不但態度輕浮,還一副勝利者姿態。

再來,說到曾玟學的事,我不禁呵呵兩聲,根據錄音檔案內容,以及曾玟學的表現,看起來曾玟學是真的透過黃國昌配票才當上時代力量的決策委員。

既是如此,那就沒資格去覺得黃國昌要他做啥,是不合理了

你要正義民主,有自我意識,不聽黃國昌的投給徐永明,那你就不要接受黃國昌的配票,才是真的。(當然啦,曾玟學現在可以說,我根本不知道黃國昌配票給我,我才當選的,那就呵呵了,這種人好傻好天真,好純好無辜,那我除了笑笑,還能怎樣?)

是的,你要展現民主純潔風格,是「不接受黃國昌幫自己選上決策委員」,而非接受以後,不聽黃國昌的話投票。

前者是真民主,後者是連強盜的道義都沒有。

更何況,退黨就退黨,媽媽還跑出來發千字文,這不是媽寶什麼才是媽寶?這種人如果讓他繼續往上走,成為國家政壇上的重要人物,恐是台灣的大不幸。

最後,就是黃捷趁勢退黨,讓整個戲碼可笑到了最高點。

黃捷妹妹出來指控一堆事,才被人發現,黃妹妹沒通過時代力量黨員審核的原因是,她跟其他十一個人都用同一張信用卡繳黨費。

然後黃捷對這件事的回應居然是:

『至於擱置入黨申請兩個月,黨中央稱「刷卡不符合經驗法則」,要我妹去現場拍照補件,更是令人啼笑皆非,原來入黨看的是審查者的經驗法則,不是照白紙黑字的入黨規定?

黃捷你有事嗎?別人只是不好意思說他們懷疑妳號召人頭黨員入黨。妳居然厚著臉皮批評起別人語帶含蓄的「不符經驗」說?

老實說,我每次看到時代力量跟很多綠營的年輕民意代表,都會有種被他們噁到懷疑人生的無言感,我在他們身上完全看不到任何一絲絲的道德,偏偏他們又習慣把自己形塑的無比正義。

罵中國罵到翻天,自己老媽爽用支付寶;罵什麼不民主,自己也沒多民主;罵中國罵到翻天,自己老爸用中國貨。

事實上,小綠這個形容也不是黃國昌在講,這是綠營以外對這群人共同的眼光,想要擺脫這個形容,不是靠攻擊別人,是靠做好自己。

堂堂正正的做好監督民進黨的工作,不要做民進黨的打手,自然會贏得他人的改觀跟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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