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8日星期日

沒人反對反滲透,關鍵是在內容

民進黨真的很厲害,治國不行,但挑起對立倒是很擅長,舉凡軍公教與普通人、挺同反同、挺核反核、女權、庶民、統獨,每天大家正事都不用做,吵這些就飽了,只有民進黨還沒想到的議題,沒有他們不能操作的議題。

民進黨推出反滲透法很多人反對,眾多理盲直接就把反對的人打成「挺滲透」,但問題是我們反對的是內容而不是標題

宋楚瑜跟蔡英文在辯論會上有一段對話很有趣,宋楚瑜問:「我2016年去見了習近平,這樣算不算反滲透法要辦的對象?」

蔡英文是這樣回答的:「你是因為我的指示而去,不違法。

聽出關鍵了嗎?

不是就法條討論為何宋楚瑜不違法,而是民進黨說你不違法而不違法。

過去民進黨的政敵,他們可以用媒體跟網軍把你打成中共同路人(最佳範例賴清德、柯文哲),現在有了反滲透法,甚至還能將政敵網織入罪呢。

今天反滲透法的問題是定義不明,隨便一個在中國經商的人都很容易中獎,那到時候是要全抓還是抓部分?

那這個「部分」是誰認定,不就執政黨?

中國是黨大於國,任何大企業都有黨部進駐甚至還有辦公室,郭台銘的富士康也有被進駐,郭台銘這樣算不算中了第二條?




二、滲透來源:

(一)境外敵對勢力之政府及所屬組織、機構或其派遣之人

(二)境外敵對勢力之政黨或其他訴求政治目的之組織、團體或其派遣之人。

(三)前二目各組織、機構、團體所設立或實質控制之各類組織、機構、團體或其派遣之人。

如果郭台銘因為做生意跟中共當局有正當金錢往來,那法條三四五,郭台銘全中標欸。

假設郭董跟中共做了一億元的生意,你要怎麼界定哪部分是正當生意,哪部分是滲透資金?

人家中共要給你錢讓你滲透台灣,付款項目上面不可能大剌剌寫上「統戰費用」吧?

柯文哲上次訪談才在感慨,每年去上海都感覺這城市換然一新,而且他也說過中國官員素質高於台灣,民主究竟要到什麼程度,這樣算不算在說中國好棒棒,為敵國統戰?

你說中共沒付錢給他當然不算,可是今年跨年台北市府的轉播權是由中資愛奇藝得標欸?

難怪柯文哲會苦笑說反滲透法第一個辦的會不會就是他。

最後2014大家反對馬英九將手伸進立法院,程序不正義的過了服貿,覺青(包含我)根本也沒搞懂服貿在幹嘛,我們就衝進立法院了。

2019反滲透法,蔡英文照樣將手伸進立法院,也程序不正義的過了反滲透法,怎麼林飛帆、陳為廷、黃國昌連屁都不敢吭一聲?

啊抱歉,因為他們有台灣價值,我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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